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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0元换来8个月——新乡检察“零接触”快速办理一起涉疫诈骗案

2020-02-18| 发布者: 磐石生活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8000元换来8个月——新乡检察“零接触”快速办理一起涉疫诈骗案......

疫情肆虐,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。在我们为中国加油、为逆行勇士祝福的同时,也出现了极个别不和谐的杂音,企图发国难财、捞黑心钱。

新乡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,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,全程“零接触”远程快速办理一起涉疫诈骗案,量刑建议被法庭采纳,利用售卖医用口罩诈骗的陈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及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。

男子陈某看到疫情期间口罩供不应求,就动起了发国难财的歪脑筋,通过网络宣称自己有货源。家住新乡县七里营镇的段某打算购买一批口罩捐献给医疗机构,遂联系陈某商定购买13950元的口罩,并交纳了8000元定金。收到钱后,自以为得计的陈某立即将微信号同手机号进行解绑,玩了个“人间消失”,却被公安机关迅速抓获。

新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永峰得知消息后,感到既愤怒又痛心,疫情期间利用慈善爱心实施诈骗,实属恶劣!他立刻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,启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快速办理机制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,引导侦查取证,提出引导侦查意见,加速案件办理进程,迅即依法对陈某作出批捕决定。

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新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进行审查,对卷宗材料进行详细审阅,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害人听取意见,同时立即协调技术部门开启远程办案系统。

2月13日上午,通过“三远一网”远程提审系统,检察官依法讯问了陈某,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义务,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讲解;同时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,由值班律师充分对陈某提供法律帮助。

通过对案情审查和讯问,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鉴于犯罪嫌疑人陈某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提出该案适用速裁程序,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、并处罚金4000元的量刑建议,并于当天下午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  2月14日上午,新乡县检察院公诉人王永峰通过远程网络,同法庭及身处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在一起,开始了这场“面对面”却又“零接触”的庭审。

经过庭审,新乡县法院采纳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,当庭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,陈某表示不上诉。

“肺”常时期,“零接触”的远程办案模式实现了快捕快诉的检察“加速度”,有效形成打击涉疫犯罪的合力,既做好了防疫工作,又保证了办案效果。

来源:新乡检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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